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網站7月3日公布《關于推進高效辦成個體工商戶轉型為企業“一件事”加大培育幫扶力度的指導意見》。《指導意見》明確,要充分尊重個體工商戶經營者意愿,提示“理性轉型”,不得強制、誘導個體工商戶轉型為企業。
個體工商戶轉型為企業,預示著經營者法律地位、責任承擔、稅收優惠及管理成本等方面會發生變化。這項涉及經營者利與害的事,最需要算好利害這筆賬,實現理性轉型。
個體工商戶轉變為企業后,具備了法律上的主體地位,方便參與市場活動;個體工商戶對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個人財產可能被用來償還生意失敗的債務,轉變為企業,以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可降低個人財務風險,隨著管理規范,有權申請稅收優惠、獲得金融等方面的支持。但“個轉企”要承擔更多運營成本,遵守更多法律法規,增加管理上的復雜性,也面臨稅務籌劃,關注稅收政策;企業要更謹慎地處理合同簽訂、知識產權保護、員工權益保障等方面的法律事務。如有不當,可能給企業帶來不必要的法律糾紛和損失。
現實中,“個轉企”后,相關部門對企業的監管更全面、方便,企業面臨的法律法規更多、更嚴格,個體工商戶可能面臨被勸說、誘導轉型為企業的情況。《指導意見》明確不得強制、誘導“個轉企”,是尊重個體工商戶經營者的意愿,也是為個體工商戶經營者撐腰。
其實,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等九部門發布《指導意見》意義遠非于此。截至5月底,全國有民營經濟組織1.85億戶,占經營主體總量的96.76%,其中,個體工商戶已達1.27億戶,同比增長1.0%。《2025年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提出,扎扎實實落實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切實依法保護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合法權益,鼓勵有條件的民營企業建立完善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前不久,民營經濟促進法經表決通過,已于5月20日施行。《指導意見》是一系列政策的延續,有助于推動個體工商戶成為民營經濟穩健前行的“引擎”。
《指導意見》從“個轉企”辦理流程,到轉企后的風險防范、幫扶服務、融資支持等,都提出了具體要求。這將更有力地服務個體工商戶做大做強,推動民營經濟實現高質量發展。從這個角度看,個體工商戶是否轉型為企業,要根據經營情況,吃透政策,綜合權衡,趨利避害,做出最符合自己意愿的抉擇,也要著眼長遠,轉為企業若能“接單”更多、與市場接軌更好、發展步伐更快,轉型只是遲早的事,就別猶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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