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隔近一年半,中小銀行專項債再度重啟。
7月22日,吉林省財政廳發布2025年第六批吉林省政府債券發行結果,宣告年內首筆中小銀行專項債落地。
據悉,吉林省擬組建省級農商行并統一法人,而該筆中小銀行專項債合計發行總額260億元,將經由吉林金控集團以間接入股的方式,全部用于吉林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吉林農商銀行”)的資本補充項目。
受訪專家指出,中小銀行專項債用于補充中小銀行資本金,具有成本低、力度大、見效快的優勢。此次發行釋放了“化險不松勁”的政策信號。展望后續,中小銀行專項債短期內增發的額度有限。
260億中小銀行專項債落地
中國債券信息網發布的公告披露,今年第六批吉林省政府債券合計發行總額為334.2764億元。其中,260億元為吉林省政府支持中小銀行發展專項債券,發行期限為10年,票面利率為1.76%,這也是我國本年度首筆落地的中小銀行專項債。
吉林省財政廳7月15日發布的公告顯示,該筆總額260億元的中小銀行專項債將全部投入吉林農商銀行資本補充項目。根據吉林農信系統改革工作安排,吉林省擬組建省級農商行并統一法人。
在廣發證券銀行首席分析師倪軍看來,此次發行是全國5500億元中小銀行專項債基本收尾之后,再度新增的一個發行案例,釋放了“化險不松勁”的政策信號。考慮到中小銀行風險化解和資本補充困境,預計未來可能通過專項債額度擴容或調整用途(如從資本補充轉向并購重組)延續支持。
“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用于補充中小銀行資本金,是我國地方銀行改革化險的重要措施。”復旦發展研究院助理研究員、復旦平安宏觀經濟研究中心主任助理石爍對《國際金融報》記者直言。
展望后續,石爍認為,中小銀行專項債的增發空間已經非常有限。
“2020至2022年,財政部共安排了5500億元的中小銀行專項債額度。此后,這一額度沒有再增加。但在2020年至2023年,專項債發行總額已達4979.8億元。加之2024年3月廣西發行的60.2億元和本次吉林發行的專項債,發行總額已達5300億元,額度僅余200億元左右。”石爍分析道,“考慮到國務院在2024年底出臺了《關于優化完善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管理機制的意見》,并且財政部已經對2025年專項債務規模作出嚴格限制,所以短期內增發的額度和政策空間都很小。”
深度關聯省聯社改革
值得關注的是,此次中小銀行專項債的發行與吉林省聯社改革緊密相關。
根據相關文件,本次發行260億元專項債券和調整吉林農信轄內17家農商行已使用的86億元專項債券,共計346億元,由吉林省財政廳劃至吉林金控集團,吉林金控集團入股吉林農商銀行,幫助吉林農商銀行提高資本充足率和抗風險能力,增強運營實力,支持業務持續穩健發展。
相關公告稱,改革完成后,吉林農商銀行將是健康良好的銀行,股本預計400億元(含吉林金控集團入股346億元)。專項債券到期后,吉林金控集團將市場化轉讓所持有的吉林農商銀行股份,吉林省將積極協調優質省內企業承接,使專項債券本息順利回收。
“目前,專項債補充中小銀行資本金有間接入股和轉股存款協議兩種方式。吉林省本次采用的是間接入股,即省財政廳將專項債資金劃至吉林金控集團,再由吉林金控入股吉林農商銀行,以此補充核心一級資本。”石爍指出。
倪軍指出,從支持對象看,目前全國中小銀行專項債共涉及551家中小銀行,以農信系統為主,農商行和農信社占比約89%。從運作模式看,資質較好的農商行多采用轉股協議存款模式(如天津濱海農商行模式),而高風險農信社傾向于金控平臺間接入股(如遼寧金控模式),后者通過股權集中管理強化風險管控。
“值得注意的是,2023年起專項債開始與省聯社改革深度融合,例如河南、廣西以及吉林等地通過發行專項債支持省級農商行組建,實現資源整合與風險分散。”倪軍進一步分析道,“從政策效果看,中小銀行資本充足率快速下滑的趨勢被遏制,獲得專項債支持的中小銀行資本充足率明顯提升,有利于化解廣大農商行和農聯社自身金融風險,更好地服務地方‘三農’經濟以及中小微企業。”
不過,在石爍看來,盡管專項債用于補充中小銀行資本金,具有成本低、力度大、見效快的優勢,且從經驗上來看,國家也傾向讓金融化險化債表現優異的地方政府利用專項債來加快地方銀行改革,但專項債僅是中小銀行改革中的階段性措施,而改革的最終目的是提升銀行經營能力與核心競爭力。
“專項債雖然讓銀行的資本金增加了,但也讓政府的債務‘水漲船高’,最終還是要財政來履行還款責任。當前,國務院持續加強專項債券監督問責,將專項債券管理使用情況作為地方黨政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重要內容,就是在壓實地方財政責任。”石爍最后建議道,“因此,吉林應當高度重視本次專項債的重要意義,既要加強專項債券資金使用監管,更要切實幫助吉林農商銀行提高資本充足率和抗風險能力,增強運營實力,支持業務持續穩健發展,從而建立財政金融良性循環的長效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