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記者 程丹
9月5日,證監會指導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就第二批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編制指南(下稱《指南》)征求意見。記者了解到,后續還將按照“成熟一批,推出一批”的節奏推出更多實操指南。
隨著越來越多指南的正式發布,以《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為授權性規定、滬深北交易所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指引(下稱《指引》)為細化強制性和底線要求、《指南》為參考性規范和典型實踐推薦的上市公司可持續披露規則體系初步形成。
隨著ESG理念在國內的普及,相關政策及監管制度逐漸完善,越來越多機構投資者開始將ESG因素納入資產配置和風險管理中,ESG因素與企業經營及風險水平的關聯度也逐漸提升。一位長期關注ESG研究領域的機構人士指出,ESG表現的提升有助于展現上市公司良好形象,吸引中長期資金,對企業做好可持續披露形成正向激勵。
本次《指南》修訂新增污染物排放、能源利用、水資源利用三個章節內容,體例結構基本一致,主要包括風險和機遇的識別與評估、核算流程與方法和披露要點等內容,并提供解釋說明和參考示例,為上市公司編制可持續發展報告提供參考,進一步加強上市公司在環境保護、資源利用領域的實踐能力。
《指南》重點意在強化上市公司的風險和機遇意識,規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行為,同時不在《指引》基礎上額外增加強制披露要求,為上市公司提供更細化、更人性化的操作說明。
如果說《指南》是上市公司識別重要性議題、分析可持續發展相關風險和機遇的“工具箱”和“教材參考”,那么《指引》就是ESG披露規則的“考綱”。2024年5月1日正式實施的《指引》,明確強制披露主體包括報告期內持續被納入上證180、科創50、深證100、創業板指數樣本公司,以及境內外同時上市公司,最晚應在2026年4月30日前首次披露2025年度可持續發展報告。
《指引》對于具有財務重要性的議題,要求企業應當圍繞“治理—戰略—影響、風險和機遇管理—指標與目標”四要素進行分析和披露,與國際準則在主要方面保持一致;對于具有影響重要性的議題,根據具體議題相關指標要求進行披露。議題設置方面,從環境、社會、可持續發展相關治理三個方面設置了21個議題,除國際上普遍關注的氣候變化、生物多樣性等議題外,還積極納入污染物排放、鄉村振興、創新驅動、支付中小企業款項等國內現階段發展重點關切的議題。
在一系列政策引導下,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披露質量整體持續提升,合規性增強,實質性內容增多。截至今年6月底,共有1869家上市公司披露了可持續發展報告,整體披露率達34.72%,較前兩年提升約10個百分點,另有612家披露社會責任報告。
上述機構人士指出,《指引》出臺后,應對氣候變化、反不正當競爭、平等對待中小企業等議題受上市公司的關注度大幅上升。
ESG發展理念不斷深入,正從諸多方面影響著上市公司的內部治理和業務發展。如貴州茅臺評級提升2個等級至BBB級,為中國白酒行業上市公司MSCI ESG最高評分,其表示《指引》助力公司提高境外投資者關注度與認可度,是公司評級提升的“金鑰匙”。陽光電源評級自A級提升至AA級,外資對公司的ESG基金持倉額也同步提升。寧德時代評級由A提升至國際領先的AA級,體現了國際資本市場對公司ESG管理成果的高度認可,有助于進一步吸引國際可持續投資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