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管部門開出今年以來金額最大罰單!
9月5日下午,金融監管總局官網披露多條行政處罰信息,華夏銀行、浙商銀行、建信投資三家金融機構受到行政處罰,工商銀行原職員李某、易某彬2人均遭到禁業處罰。其中,華夏銀行因相關貸款、票據、同業業務管理存在多項違規,遭監管罰款8725萬元,這也是2025年至今開出的金額最大的金融業罰單。
券商中國記者從華夏銀行獲悉,該罰單系金融監管總局2023年對該行開展風險管理及內控有效性現場檢查之后,開出的行政處罰的決定書。華夏銀行回應稱,對于監管部門的處罰決定,該行誠懇接受;對于監管處罰問題,該行高度重視,將分析問題成因、落實各項整改指施,并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嚴肅問責。
華夏銀行被開出年內最大罰單
9月5日,金融監管總局披露的信息顯示,華夏銀行及相關責任人員因存在相關貸款、票據、同業等業務管理不審慎,監管數據報送不合規等違法違規行為,被罰款8725萬元。同時,該行陳某天、劉某新遭到警告,錢某華、何某、呂某梅、涂某被警告并罰款合計20萬元。
近日發布的2025年半年報顯示,華夏銀行上半年實現營業收入455.22億元,同比下降5.86%;實現歸母凈利潤114.7億元,同比下降7.95%。其中利息凈收入同比下降3.6%;手續費及傭金凈收入同比增長2.55%。
截至6月末,華夏銀行資產總額45496.25億元,比上年末增長3.96%。不良貸款余額386.7億元,比上年末增加7.56億元;不良貸款率1.6%,與上年末持平;撥備覆蓋率156.67%,較上年末下降5.22個百分點。
同日,金融監管總局還開出多張大額罰單。其中浙商銀行涉及違法違規行為主要是“相關互聯網貸款等業務管理不審慎”,對此該行被監管罰沒合計1130.8萬元,對相關責任人譚某飛予以警告。
其他類型機構方面,建信金融資產投資有限公司也因債轉股項目開展不審慎,服務收費定價程序不規范兩項違法違規行為被罰款85萬元,該公司相關責任人員徐某博遭禁止5年從事銀行業工作。
工行2名前職員遭禁業處罰
值得注意的是,原工商銀行員工李某、易某彬,分別被金融監管總局作出禁止5年從事銀行業工作、禁止7年從事銀行業工作的處罰,2人主要違法違規行為包括利用職務便利違規開展理財業務,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等。
據財新此前報道,2020年12月,工銀理財業務部門2人在辦公室同時被帶走,分別為固定收益部主持工作的投資經理李某(原資本處處長),而另一名是交易室主持工作的副處長易某彬。
上述報道顯示,2021年12月易某彬相關違規違法問題已經查明并已開庭審理。經查,易某彬違紀違法所得金額約為821萬元,被判有期徒刑7年,主要案由為工行資管部時期在委外業務中受賄。
2024年4月,據最高人民檢察院消息,工商銀行資產管理部原總經理顧建綱涉嫌貪污罪、受賄罪一案被提起公訴,他此前于2023年8月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并于2024年2月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早在2019年,顧建綱出任工行全資子公司工銀理財的首任董事長,起初兼任工商銀行資管部總經理。2020年底,顧建綱辭任工銀理財董事長。
根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其“雙開”處罰的通報,顧建綱身為中管金融企業黨員領導干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違反黨的政治紀律,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信仰缺失,長期參與迷信活動;毫無廉潔意識,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長期收受禮品禮金、借用管理服務對象車輛、違規接受宴請和旅游安排;享樂奢靡,熱衷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并由商人老板報銷其個人花費;對黨不忠誠、不老實,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中不如實說明問題,違規插手員工招聘并收受好處;業績觀不正,盲目自信,疏于管理,造成大額投資風險;違反生活紀律。以權謀私、公器私用、主動尋租,以金融投資為名,大肆收錢斂財。
校對:王錦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