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今日發布消息稱,小米汽車科技有限公司即日起,召回2024年2月6日至2025年8月30日生產的部分SU7標準版電動汽車,共計116887輛。
對于召回的主要原因,上述消息提到,本次召回范圍內部分車輛在L2高速領航輔助駕駛功能開啟的某些情況下,對極端特殊場景的識別、預警或處置可能不足,若駕駛員不及時干預可能會增加碰撞風險,存在安全隱患。
去年3月份,小米汽車首款產品SU7正式上市,標準版售價21.59萬元,PRO長續航版售價24.59萬元,MAX版29.99萬元。該車于去年4月3日開啟首批交付,目前累計交付量已超30萬輛。此次小米汽車召回11.69萬輛SU7,相當于交付量的約30%。
就在兩天前的17日,工信部就《智能網聯汽車組合駕駛輔助系統安全要求》強制性國家標準(下稱“新國標”)公開征求意見,標準針對單車道、多車道、領航輔助等不同功能,設置了人機交互、功能安全和預期功能安全、信息安全、數據記錄等全方位安全技術要求。其中,標準構建了道路交叉口、施工區、環島、隧道等交通環境的試驗場景,還增加了對踏板式兩輪摩托車、臨時障礙物、側翻車輛等目標的探測與響應能力試驗。
第一財經記者留意到,新國標對組合駕駛輔助系統試驗提出了新的要求,尤其是7.5.8章節的“B類道路環境施工區域探測與響應能力試驗”,該測試場景幾乎1:1復刻了“3·29銅陵小米SU7爆燃事故”現場。
該測試場景要求,試驗車輛在系統激活狀態下以Vsmxsot為巡航車速沿右側車道穩定行駛,距施工標志至少200m時啟動試驗,滿足任一條件即結束,包括:試驗車輛與車輛目標、交通錐避免碰撞;試驗車輛與車輛目標、交通錐發生碰撞;若試驗車輛為M類汽車,則距離交通錐 TTC為1.0s時仍無任何減速或轉向動作;若試驗車輛為除M類汽車外的類型,則距離交通錐 TTC為3.0s時仍無任何減速或轉向動作。
今年3月底,一輛小米SU7標準版在安徽銅陵一高速公路遭遇嚴重交通事故,造成3人死亡。4月1日,小米公司回應稱:“事故發生前,該車輛處于NOA智能輔助駕駛狀態,以116km/h時速持續行駛。事發路段因施工修繕,用路障封閉自車道、改道至逆向車道。車輛檢測出障礙物后發出提醒并開始減速。隨后駕駛員接管車輛進入人駕狀態,持續減速并操控車輛轉向,隨后車輛與隔離帶水泥樁發生碰撞,碰撞前系統最后可以確認的時速約為97km/h。”而駕駛員從當天晚10點44分25秒接管NOA,到26秒~28秒之間車輛與水泥護欄發生碰撞,時間僅在3秒以內。
“汽車并非簡單的電子消費品,不能以對待電子消費品的方式來設計和制造。安全性是重中之重,因為汽車一旦發生安全事故將付出生命代價。”某自動駕駛領域企業高管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智能輔助駕駛事故發生后,行業更加關注如何降低接管率、提升極端場景的應對能力,多家車企強調打造“冗余式”智駕安全。